30504051 發表於 2013-5-5 20:32:13
速度 主要利用惯性~200 發表於 2013-5-5 20:56:31
这个应该不是地面dongjinxin01 發表於 2013-5-5 21:10:30
要是在地下 呵呵 那就什么都不多了knjw 發表於 2013-5-5 21:12:28
我也觉得是在地上滚,看着这样的速度是不可能做那样的动作的q631909060 發表於 2013-5-5 21:14:05
跑酷~,惯性和支撑点和平衡和协调神经~lin345pp 發表於 2013-5-5 21:16:54
呼呼 应该不是在地面langjue 發表於 2013-5-5 21:17:53
厉害!飞檐走壁!wdwdjsw 發表於 2013-5-5 21:25:16
综合来说速度多一点南宫元言 發表於 2013-5-5 21:30:13
他踩得地方怎么什么都没有啊指尖轮回 發表於 2013-5-5 21:35:18
最喜欢跑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