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257|回復: 1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安理会全票通过对朝核试验制裁决议 扩大制裁范围

[複製鏈接]

238

主題

1

好友

982

積分

高中生

Rank: 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5 天前
  • 簽到天數: 1274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498
    金錢
    711
    威望
    982
    主題
    238

    文章勇士 回文勇士 文明人 附件高人 附件達人 中學生 男生勳章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3-3-8 09:31:5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中新网3月7日电 综合报道,北京时间3月7日深夜,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关于朝鲜第三次核试验问题的第2094号决议。该决议要求朝不再进行核试验,放弃核武器计划,并重返《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决议同时承诺采取和平、外交和政治方式解决当前局势,重申支持并呼吁重启六方会谈。
    2013年2月12日,朝鲜在北部地下核试验场进行了第三次核试验。核试验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反应。联合国安理会发表媒体声明,强烈谴责朝鲜进行第三次核试验,称朝方此举严重违反了安理会相关决议。
    3月5日,联合国安理会召开会议,就朝鲜第三次核试验问题进行闭门磋商。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赖斯在磋商结束后对记者发表新闻谈话时说,美国提交了一份有关朝鲜2月12日核试验的决议草案。
    就在当天,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部发言人发表声明称,针对美韩的敌视朝鲜政策和制裁阴谋,朝鲜人民军将采取三项“重大措施”,其中包括宣布1953年签订的《朝鲜停战协定》“完全无效”。
    朝鲜于2006年10月和2009年5月进行核试验后,联合国安理会对朝鲜采取了制裁措施。今年1月22日,安理会一致通过关于朝鲜发射卫星问题的第2087号决议。决议要求朝鲜遵守安理会有关决议规定,不得再使用弹道导弹技术进行发射,1月24日,朝鲜国防委员会发表声明,谴责联合国安理会涉朝决议,称将进行更高水平的核试验,为保护国家自主权展开“全面对决战”。
    针对安理会通过朝鲜核试验问题决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中方支持安理会对朝鲜核试作出必要、适度反应。安理会第2094号决议表明了国际社会反对朝鲜核试验的立场,同时承诺通过对话与谈判的和平方式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重申支持并呼吁重启六方会谈,总体上是平衡的。
    秦刚强调,维护半岛和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符合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中方敦促有关各方保持冷静和克制,避免进一步采取可能导致局势升级的举动,呼吁各方坚持对话协商,在六方会谈框架下解决半岛无核化问题,并探讨从根本上实现半岛及东北亚地区长治久安的有效途径。
    附:决议内容
    【安理会决议内容(一):扩大对朝金融制裁】联合国表示,安理会最新决议呼吁各国采取措施,禁止朝鲜银行在各国开设新分支机构等,还呼吁防止为朝鲜提供金融服务。对此,@博联社马晓霖认为,这次制裁决议可以叫做“封金令”,主要对朝鲜进行经济、金融制裁,这一制裁必然使其困难的经济雪上加霜。
    【安理会决议内容(二):检查朝鲜船只、飞机】联合国消息,安理会在7日最新决议中决定,如果悬挂朝鲜国旗的船只拒绝根据决议接受检查,所有国家都应拒绝让其入港。决议呼吁各国在认为朝鲜飞机上载有决议禁止供应、销售、转移或出口物项时,不让飞机从其领土起飞、降落或飞越,但紧急降落不在此列。
    【安理会决议内容(三):防止朝鲜外交人员滥用特权】联合国消息,在安理会7日晚通过的制裁朝鲜最新决议中,对朝鲜正在滥用《维也纳外交和领事关系公约》赋予的特权和豁免权表示关注。决议呼吁各国加强对朝鲜外交人员的警惕,防止他们协助朝鲜核计划或弹道导弹计划或安理会相关决议禁止的其他活动。
    【安理会决议内容(四):防止向朝鲜提供奢侈品】联合国消息,安理会7日晚对朝决议要求各国防止经由本国领土或国民,或使用悬挂本国国旗的船只飞机,向朝鲜提供、销售或转让奢侈品,包括首饰类(镶珍珠首饰、珠宝、宝石和半宝石、用贵金属制作或包裹的首饰)及交通类(游艇、豪车、箱型车、赛车)。
    【安理会决议内容(五):决心在朝鲜再次核试时采取重要行动】安理会有关朝鲜的最新决议表示承诺以和平、外交和政治方式解决当前局势,欢迎各国努力通过对话方式推动和平、全面的解决方案,避免采取任何可能使紧张局势升级的行动。决议同时指出,将视需要加强、修改、暂停或解除制裁措施,并表示决心在朝鲜再次进行发射或核试验时,采取重要行动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按這成為會員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按這成為會員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2-26 14:55 , Processed in 0.012746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