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237|回復: 3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印度警察逼窃贼吃96根香蕉 排出11克重金项链

[複製鏈接]

2423

主題

167

好友

9309

積分

教授

Rank: 8Rank: 8

  • TA的每日心情

    2024-4-20 22:57
  • 簽到天數: 871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11232
    金錢
    21115
    威望
    9309
    主題
    2423

    文章勇士 回文勇士 文明人 附件高人 文章達人 附件達人 中學生 高中生 大學生 教授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女生勳章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3-12-28 17:01:2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近日,印度警方逼迫一名男子吃了一顿由96根香蕉构成的“大餐”。原来该男子是抢匪,吞下了1条他抢来的金项链,警方成功逼他把金项链排出,准备物归原主。

      21日,28岁的古普塔在从孟买开往贡廸耶的1列火车上,抢去一名女医生颈上的金项链。当其他乘客听到呼救声,跑去救援女医生时,古普塔却把11克重的金项链放进自己嘴里。

      警方在火车停驶的下一站将古普塔逮捕,花了数天时间安排古普塔接受X光照射检查,终于在圣诞节通过超声波检查发现了古普塔胃中的金项链。

      警方表示:“古普塔坚称他是无辜的,乘客们也没有在他的身上找到链子,但是有人表示看到古普塔吞下了一些东西,猜测肯定是那条金项链。”

      资深调查人员尼玛称:“我们起初采取常规X光照射,但并没有发现任何东西。因此,25日,我们采取超声波检查,发现那条金项链在古普塔胃中。”

      于是在一位医生建议下,警方25日开始连续24小时给古普塔喂香蕉催泻。古普塔吃下第96根香蕉后,金项链终在26日下午重见天日。

      古普塔辩称他只是害怕被乘客毒打才吞下金项链。警方现正努力安排将这条金项链物归原主。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按這成為會員

    38

    主題

    20

    好友

    1513

    積分

    比思貴賓

    掌教

    Rank: 10Rank: 10Rank: 10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18-2-12 17:33
  • 簽到天數: 19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2296
    金錢
    4178
    威望
    1513
    主題
    38

    永久貴賓 男生勳章 回文勇士 附件高人 文明人 附件達人 簽到勳章 中學生 高中生 簽到達人 大學生

    沙發
    發表於 2013-12-28 23:10:27 |只看該作者
    这项链还有人要么?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無效樓層,該帖已經被刪除

    2

    主題

    10

    好友

    3萬

    積分

    教授

    Rank: 8Rank: 8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 分鐘前
  • 簽到天數: 3540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推廣值
    0
    貢獻值
    0
    金錢
    4367
    威望
    38998
    主題
    2
    地板
    發表於 2014-1-28 10:36:20 |只看該作者
    請善用帖子右下角舉報鍵,來檢舉有害網站/垃圾/宣傳帖,每個舉報會有金錢增加。
    香蕉换黄金
    不要把自己的東西藏起來,論壇需要你的分享才能成長!!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按這成為會員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1-14 21:35 , Processed in 0.022219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