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313|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財經資訊] 外管局:允许远期售汇到期交割方式选择全额或差额结算

[複製鏈接]

603

主題

0

好友

223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17 小時前
  • 簽到天數: 1059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9
    金錢
    6840
    威望
    2234
    主題
    603
    樓主
    發表於 2018-2-13 16:25:17
     外汇局网站消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外汇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体系,在宏观调控、资源配置、汇率形成和风险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7年,国内外汇市场人民币对外汇交易累计24万亿美元。

      为进一步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外汇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8〕3号,以下简称《通知》)。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目前国内外汇市场最基础和主要的衍生产品,《通知》从丰富交易机制的关键环节入手,继2016年放开远期结汇差额交割后,允许远期售汇到期交割方式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全额或差额结算,至此远期结售汇在市场定价、交割结算、风险管理等方面完全实现了市场化。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来,外汇局将继续深化外汇市场发展和开放,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提供外汇市场支持与保障。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现就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银行为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在符合实需原则前提下,到期交割方式可以根据套期保值需求选择全额或差额结算。差额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用于确定轧差金额使用的参考价应是境内真实、有效的市场汇率。

      二、银行为客户办理差额交割远期结售汇业务,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并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7〕4号)规定报送相关报表。

      三、银行应提高业务创新和管理水平,积极支持客户做好外汇风险管理,同时完善客户风险教育,引导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合理、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转发辖内有关金融机构。

      特此通知。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0-4 20:33 , Processed in 0.018758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